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 号)精神, 学校决定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加强第三方社会监督,完善申诉渠道,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健全校内外监督约束机制,强化监督制约,维护招生秩序和考生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不断提高学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力。
二、工作措施
1、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项实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学校纪委全程参与并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2、严格执行招生录取信息“十公开”要求,在学校招生网站及时公布应该公布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与信息;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畅通申诉渠道。
3、聘请社会监督员,加强第三方监督。向社会公开招募监督员,参与和监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三、申诉渠道
社会、考生对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疑问,可以通过电话、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纪委监察部门、省有关部门反映和投诉。
学校纪委电话:0746-6381404
纪委邮箱:jw6381404@163.com
学校招办电话:0746-6382188
招办邮箱:husezs@163.com
学校通讯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
邮编:425199
湖南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